证监会审核重点关注——非专利技术出资问题研究

日期:2017-11-17 来源:丁旭 杨锐

H. 出资人出具承诺,声明其研发该非专利技术未占用公司资源及工作时间,也未使用公司设备,不属于公司职务发明,且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

五、非专利技术出资是否属于出资不实

1. 相关法律法规

(1) 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第二十二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2. 相关案例

(1) 乐视网

A. 2009年11月16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09]第1307号《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复核报告》,确认乐视星空设立时出资到位。

B. 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2) 宝德股份

A.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科信评报字[2004]第202号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评估复核并于2009年4月27出具了《关于〈“石油钻机电传动控制系统”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复核报告意见》(西正衡评咨字号[2009]004 号)。

B. 随着赵敏将无形资产“石油钻机电传动控制系统”投入宝德有限,宝德有限的业务领域逐渐向石油行业集中,最终成长为一家专业的以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电控自动化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及系统集成业务为核心业务的公司,并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C. 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3) 乐普医疗

A. 就专利出资未及时转移财产权进行解释。

B. 未提及对无形资产复核。(均为专利出资)

(4) 神农大丰

A. 该无形资产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实际发挥的作用。

B. 该无形资产摊销情况。

(5) 潜能恒信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出具价值验证复核报告书,复核的评估价值高于原评估价值。

(6) 达刚路机

该无形资产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实际发挥的作用(金额较小:91万)。

(7) 梅泰诺

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 佳讯飞鸿

前述二十二名股东以非专利技术——铁路数字化指挥调度技术增资时,认为该非专利技术为个人所有,且能够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经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该非专利技术评估后投资进入公司。2007年在发行人上市辅导期间,保荐人认为该项非专利技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发明人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公司的场地和办公设备,从严谨角度出发,该项非专利技术应被认定为职务发明,认为此次出资存在瑕疵。公司相关股东接受了保荐人的建议,将该部分出资予以补正。 2007年12月17日,发行人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该非专利技术增资的22名股东将增资部分用现金补正。鉴于原股东马燕平、郭超、杨涛、巢南成、倪进、邱吉民目前已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林菁同意代为支付该等人员的补缴金额。 2008年4月10日,中瑞岳华对发行人原股东补正增资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3283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发行人原股东补正增资款的情况真实、合法、完整。

(9) 佐力药业

2010 年1 月1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原浙江佐力药业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专[2010]0031-1 号)确认: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章程的规定;出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的作价共750 万元已于2009 年12 月30 日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追溯评估,评估结果为774.61 万元;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 万元已于1999 年8 月16 日全部到位。

3. 解决思路

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例,论证出资是否真实有效一般有以下思路:

(1)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出具价值验证复核报告书,复核的评估价值等于或高于原评估价值,如低于原评估价值则应以现金补足。

(2) 技术对公司发展具有巨大作用。

(3) 该非专利技术出资已摊销完毕或未摊销金额很小。

(4) 金额较小的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现金置换存疑的出资,以保证出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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