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监管内部标准操作实务

日期:2017-11-11 来源:企业上市

11、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要税项计提、计算依据及与现金流量表支付各项税费匹配情况。

12、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分析并披露发行人报告期承兑汇票的收付、贴现、转让的发生额。请保荐机构核查票据使用是否均有真实交易背景进行核查。

13、请保荐机构核实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个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

14、请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

15、招股书P16-17、P45-46中关于经营业绩下滑风险的描述中用了较大篇幅介绍公司业绩的正面影响因素,而较少论述业绩下滑的可能性,请修改相关表述,直接、浅白地揭示发行人可能面临的业绩下滑风险。

16、关于行业利润水平和产品定价方面:发行人近几年的主要产品均价均出现下滑。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不同模式下的价格变化;请发行人进一步分析并披露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分析报告期相关因素的变化趋势及对行业利润水平的影响,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对行业及产品盈利空间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制约因素;请对比分析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及其变化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情况,说明差异的合理性;请发行人说明产品价格变动表中“瓦斯抽采计量设备”与主营业务产品结构表中产品类别的对应关系,并说明其与“瓦斯抽采监控设备”的差异。请保荐机构进一步核查发行人的行业发展趋势与产品竞争优势,对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明确发表意见,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补充分析。

17、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收入的变化幅度匹配性存在较大差异。请发行人补充分析并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的匹配关系,分析差异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财务问题总会有那种问题,即使你对公司了解的清清楚楚,也把问题说的清清楚楚,但证监会就是不相信,不停的问。在不停追问的紧逼下,连自己也开始怀疑公司是否真的如此清清楚楚。不过,也有证监会什么都不问的,审核也异常顺利,一般都是国企、央企,偶尔就是公关能力特别强的企业,甚至踩到财务造假的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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