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0家创业板IPO重点关注问题汇编

日期:2017-09-18 来源:董秘俱乐部

(2)移动网络是否存在与PC平台同样性质和程度的互联问题;

(3)发行人目前在移动端尚没有成功的产品和产品平台,发行人是定位内容商还是渠道商,发行人在页游和手游的发行渠道是如何计划的,发行人目前B2C,B2B2C的模式包括分成等在移动互联网是否会有重大调整。

2.(1)报告期内,公司按扣除第三方支付渠道服务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计缴税款,请发行人说明该处理的理由;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按交易流量支付对方服务费,费率在2%到2.5%之间,而反馈中汇总支付对方的费用在0.3%到1%之间,请说明差异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六十五、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发行人2009年3月31日前累计产生的未分配利润是否足以补缴实收资本,上述以评估增值增加无形资产数额,使得发行人每年摊销增加是否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2)发行人以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弥补实收资本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21万元,发行人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97.52万元,发行人2009年一季度生产经营和利润情况。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截止2009年3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2.2011年3月15日,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向当时持有发行人100%股权的股东高伟达控股分配以前年度红利2,000万元。2011年12月25日,高伟达控股同意放弃上述红利,发行人将扣除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后余额1,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安排的原因。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调整完工进度的相关情况、相关依据及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4.请保荐代表人说明:KWONG YONG SIN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却担任SILVERLAKE AXIS LTD.集团的执行董事,是否属于“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十六、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率在不同项目间、在境内外间存在很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发行人代表对其设立时出资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说明。

六十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会计准则对其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合理性进行说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

六十八、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三种产品相对应的在产品金额;

(2)生产成本核算和归集的方式;

(3)产能在不同产品之间调整对在产品的库龄和核算的影响情况。

2.请保荐代表人说明:

(1)30%发出商品未能回函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是否履行了存货盘点;

(2)对2014年末的发出商品进行函证,如何能在“2014年末已回函确认相符”;

(3)将1028.64万元的零配件错列为在产品的具体原因;

(4)发行人对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确认、管理、内控、执行的程序及会计核算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最新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六十九、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军工企业信息披露的特殊规定,说明企业如何处理好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军品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耐威时代签署的上述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开发期限和条件,耐威时代开发、利用该土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七十、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是否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TNK将其拥有的专利权、正在申请的专利无偿转让给发行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的子公司田中日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是否另行支付对价或承担成本。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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