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PPP之解密等式

日期:2017-07-24 来源:君合法律评论

2M+2R+2D=6P

2M,即 Two ministries,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就PPP而言,二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不相同,以至于两大部委在理念、组织、立法和实践层面出现较大差异,进而被外界简单解读为对PPP模式的话语权争夺,其实有失偏颇。不过,全国人民,特别是PPP从业人员也都盼望着早日有个发财统一意见出台,这是确凿无疑的。

2R,即 Two regulations,指国发60号文和国办发42号文。前者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第一次以国发文件的规格专章述及PPP,但其侧重点在于投融资机制的全面创新。后者由财政部牵头制定,可以视为国发60号文的姊妹篇,是国内首次从国务院层面为PPP模式的意义背书,为其核心理念及原则定调,并为其在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全面推广与落地鼓与呼,实属PPP领域的超级重磅文件,基本奠定了PPP模式在中国的准国策地位。

2D,即 Two demonstrations,指财政部当前就PPP项目前期评估所力推的两个论证——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尽管众说纷纭,但从项目实操的角度看,2D虽然不是法定要求,但已在合规层面受到各方重视,轻忽慢待不得。

对于以上要素及其来龙去脉的认知是否完整,将直接决定我们能否推导出正确的求和结果,即中国式PPP到底是什么?

在42号文出台的当天下午,本文作者正好在一家水务集团做PPP内培,当时就说到中国式PPP其实不是P3,而是P6,即Public(政府)-Private(社会资本)-Partnerships(伙伴关系)-Provisions(有效供给)-Politics(政治)-People(公众利益),且其中最为要紧的,乃是Politics。如果我们不讲政治,就根本没有办法透彻地理解以上提及的2M、2R & 2D,也没有办法合乎逻辑地解释PPP在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当然,本文提出的公式还是成立的,这也是目前已经广泛达成的PPP基本价值观,至少表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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