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团队股权分配之道

日期:2017-03-17 来源:Dan Shapiro(Sparkbuy CEO)

(2)他主张回避冲突,不要为自己计算股权。这是相当错误的做法:如果你想要计算自己的股权,那么最好尽早,在投资人还没有进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并且也要在还没有雇员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以免在员工面前暴露创始人的不合)。

(3)他给员工太多的股权,以至于牺牲了创始人的利益。员工的回报应该以工资为主。绝大部分工作是创始人做的,但没有工资。员工则至少有工资做保障。如果公司失败了,创始人的风险比员工大的多。

(4) 他没有考虑到市场的实际状况。通常分配给员工的A类股大概占20%。Joel的模型中,分配给员工的占33%,这意味着创始团队才能分到33%。

(5)欠条没有任何价值。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办法融到资金或者产生收益。对于这些公司,很多投资人在投资前会要求创始人撤销公司出具给他们的欠条。最好的做法是将其作可转换债券或股权调整的依据。

(6) 需要提到的一点是,Joel认为联合创始人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进行成熟期(或锁定,vesting)的限制。Joel的这一点倒是挺正确的。

Joel Spolsky确实非常成功,但是我估计他这是第一次跟联合创始人和投资人一起创业。他的想法看起来非常的理想化,但是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也没有反映市场上的主流做法。

来源:i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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