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贸易中的法律问题

日期:2017-03-11 来源:蒋琪 张茜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二)行政法律风险

  合法的套利贸易活动,需要依附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而真实的进出口贸易需要经过备货、报关、运输等过程,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完成。而一次成功的套利贸易需要境内外利率、汇率以及行政政策的配合,很多套利时机可能稍纵即逝。有些急于求成、希望及时抓住套利时机的企业,为加速套利活动、短时间内获取最大的利润,通过“货物空转”形式开展套利活动。套利者借用或者购买一批货物,通过一些专业的中介公司将货物一直储存在保税区仓库内,但所有进出口所需要的出口合同、信用证等单证却一应俱全,这样“左手倒右手”的方式,没有真实贸易交易,但在表面上看起来却是完成了多次产品进出口,并且在短时间内使大量外汇流入。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套利者通过虚假贸易、货物空转,甚至为加快贸易流程,伪造单据等行为,涉嫌以欺骗手段骗购外汇、非法逃汇,很可能需要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刑事法律风险

  1、涉嫌信用证诈骗。

  在整个套利贸易过程中,信用证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很多套利者急于求财的心理,希望节省物流、租用货物费用,降低套利成本,用伪造单据虚构贸易背景,从而开立信用证。根据我国《刑法》第19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利用虚假贸易单据,虚构融资基础贸易,从而获得信用证进行贸易融资套利活动,这一过程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信用证,将会涉嫌信用证诈骗罪。

  2、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在套利贸易中,因中外利率、汇率差绝对额并不大,往往只有1%~2%,若再加上关税成本,套利者获利空间被压缩很多,甚至出现“赔本”套利贸易。由此,套利者往往选择黄金、高新技术产品等价值高、退税额度较大的货物来进行套利贸易。某些违法套利企业甚至通过“低货高报”的方式,即在出口时提高货物报价,获得高额出口退税,从而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风险。

  我国《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套利贸易中,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参与者面临着承担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四、套利贸易的发展趋势

  (一)新兴离岸人民币市场为套利贸易创造了新的套利渠道

  自2007年始,中国政府开始推动人民币走向国际,先后与新加坡、蒙古、阿根廷等国家和香港特区签订了人民币结算协议,人民币国际流通渠道畅通,也同时出现了人民币套利渠道。但是,在新加坡、蒙古、阿根廷等国,受制于国内外汇管制的制约,且与中国的汇差、利差并不存在利润空间,所以也不存在大规模套利活动。而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监管环境优越,人民币与港币、美金兑换自由,且遵从市场定价的香港货币市场与国内受宏观调控的货币市场具有一定价格差,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套利机会;加之香港运输货物方便、物流成本低廉,所以,香港成为很多套利贸易的首选地区。

  2013年6月22日,中国与英国签订了中英货币互换协议,无疑会使英国成为另一重要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这次双边协议的签署,一方面有利于中英两国间双边贸易的发展;而在另一方面,也同样创造了新的套利渠道与机会。今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DFCI)推出的数据再一次证明,伦敦仍是世界第一金融中心,从而更容易形成人民币沉积池,且对市场感知度高,货币市场受市场影响定价,在与国内受宏观调控的人民币价格之间很可能会出现套利机会。伦敦已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的离岸贸易中心,以及离岸人民币的新港湾。

  (二)各国货物市场价格波动为套利贸易提供新的套利机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的出台,标志着监管层加强了监管力度,套利者从银行获得资金也更加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民币套利活动。但是,在当今世界经济逐渐从经济危机渐入复苏的过程中,很多货物在世界各地市场价格差异较大,也同样蕴藏着套利机会。这种贸易套利活动,主要通过货物在不同市场间的价格差套利,其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及贸易动因,额外法律风险较低,可以成为套利贸易的理想选择。  

  (三)新政策规定使套利贸易出现新的利润空间

  2013年7月19日,中国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标志着迈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将会帮助企业降低借款的成本,增加套利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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