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冲基金尽职调查与法务考量

日期:2017-02-23 来源:约瑟夫·内斯勒

合伙人协议的修改。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人协议授权管理人可以单方面地修改合伙人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保护投资者,例如任何修正都不会降低有限合伙人或其他成员的分配比例,并且都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人或具有一般性责任成员的改变。但如果管理人被授权可以单方面修改合伙人协议,投资人需要确定这是他们应有的最基本的保护。

纠纷调解。在每份有限合伙人协议或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的最后,都写有纠纷解决条款。有时它遵循地方法律的规定,例如美国特拉华州的法律会监管各种纠纷。但有时协议中也会有深入地阐述,例如,特拉华州的法律不仅会监管纠纷,还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那些只有在纽约法庭上解决的案件。这些规定都没有坏处。事实上,不仅是管理人收益,投资者也同样得到保障,因为预先很难知道这些条款的受益方到底是谁。这样说来,这些规定还是中性的。重点是投资者在投资对冲基金前必须知道在与管理人争辩时自己的权力是什么。

投资者资质

当投资一家对冲基金时,投资者必须通过四项资格测试。这些测试适用于许多联邦政府证券和大宗商品法,并被广泛应用。我不会从细节方面阐述,但这四项测试可以证明投资者是否有资信、合格,或者说合格的投资人士、合格买方。

有资信的投资者。关于投资者资信情况是最基本的测试,但有时,基金也要求投资者同时满足其他三项测试的要求。作为一位有资信的投资者,要么在过去的两年,个人年收入必须达到20万美元,已婚人士达到30万美元,并且当年收入不低于这个预期。要么净资产达到100万美元。但这样诚信又成为了一个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委托人不具备以上条件,除非他们有至少500万美元的资产。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一个人设立了一个信托,受益人是他的孩子,并且信托财产没有500万美元,但是受托人是一个达标的投资者,委托人也是一个达标的投资者,甚至受益人自身算上信托以外的资产也是一个达标的投资者。然而,除非信托资产达到500万美元,才会被评为有资信的投资者,低于500万资产,基金公司一般也不会接受其作为达标投资者。

合格的客户。关于合格客户的评估,是该客户的净资产是否达到150万美元,或者有不少于75万美元的投资。

合格的投资人。该测试主要针对投资组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市值至少达到200万美元;

(2)交易所指定的最初保证金和在期货代销商那里用于大宗商品交易期权费至少要达到20万美元;

(3)前面两个条件的适当组合,例如100万美元的证券以及10万美元的其他投资,包括交易所指定最初保证金和期权费。

合格的买方。作为合格的买方,个人必须拥有一定类型的投资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用发生的净债务来购买这些资产)应不少于500万美元。

“家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 公司为自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或单独拥有或是2位以上亲属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所有。亲属关系的自然人是指兄弟姐妹或者配偶,包括前任配偶、亲生或领养的直系后裔、兄弟姐妹或直系后裔的配偶、以上自然人的房产或基金会、慈善组织、创办的信托以及受益人;

(2) 不作为专门用来基金投资的特殊目的公司;

(3) 拥有特定类型的投资资产,这些资产是用发生的净债务来购买的,且其价值不低于500万美元。

“家族信托”同样需要满足三个标准:

(1) 现有和潜在的受益人,既定或或有的,必须由2位以上的个人专门组成,个人包括兄弟姐妹或配偶(包括前任配偶);亲生或领养的直系后裔、兄弟姐妹或直系后裔的配偶、以上自然人的房产或基金会、慈善组织、创办的信托以及受益人;

(2) 该信托的形成不是作为基金投资的特殊目的;

(3) 该信托必须拥有特定类型的投资资产,这些资产是用发生的净债务来购买的,且其价值不低于500万美元。

对于其他类型的信托,信托不能以基金投资为特殊目的而创设,投资决策必须由“合格买方”做出,每一位财产授予者在为信托贡献资产的时候,他也必须为“合格买方”。

问答

约瑟夫.内斯勒(Joseph H.Nesler)

迈克尔.塞罗塔(Michael J.Serota)

问题:从2004年开始,为了得到个人15%的税率,投资者应当拒绝借贷他们的证券吗?

塞罗塔: 这完全依赖于安排是否经济。问题是从证券借贷得到的边际收入是否比持有该证券多头所获收益在15%个人所得税后的净收入要高。这纯是一个经济分析问题。

问题:如果一家基金的费率结构相对其他基金都要低,投资者应当担心吗?

内斯勒:我遇见过一些管理人,他们确信自己的费率结构定的过高,即使他们能够收取市场上能够容忍的费率,但他们也不会这样做。事实上,有些管理人他们都确保自己收取的是一个公平的费用,且不认为应当增加费率。

也有其他的情况,当管理人募资存在困难的时候,也会降低管理费来吸引投资者。如果该基金规模很小,那么投资人应当了解其费率结构低于正常水平的原因。就像我之前所说的,投资者可以了解费率结构为什么比其他管理人高一样,所以了解下为什么管理费比正常低也是正常的。

问题:一个股票的价外看涨期权在对冲时是否也应当考虑15%的税率?

塞罗塔:不需要。如果是看涨期权,你大体上不能通过持有多头仓位来降低风险。因此,你继续做多,应当没问题。

问题:关于对冲基金500万美元的测试标准适用于可撤销信托基金,还是不可撤销信托基金,或是两者都适用呢?

内斯勒:一般地,如果该基金是委托人信托基金,即可撤销信托基金,委托人就可以随时决定何时撤销,就不需要受到500万美元的限制。真正需要了解的问题是委托人是否是资信投资人。如果委托人有100万美元净资产或过去两年的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有配偶的30万美元),并且当年收入预计不低于这个标准的,该委托人就会被称为有资信投资人。

因此,在委托人信托基金中,你基本上可以忽视信托人,只关注委托人就好,如果该委托人是有资信投资人,那么信托人也自然是有资信的投资人。对于不可撤销的信托基金,500万美元的资质测试还是需要的。

问题:在私募人寿保险结构中如何进行对冲投资,目前是不是只要求专注于保险专门投资基金?

塞罗塔:如果该产品是私募,你不应有冲突。如果这样做,你会触犯政法第1260部分,该部分规定中你被当成对冲基金的拥有者,保险产品根本不存在。一般地,如果该产品也没有提供给其他人,你应当还符合规定。但如果它的受众面很大,你就触犯规定了。

问题:因为对冲基金只有每年末才进行审计,您如何基于月度市场价做出精确评估呢?

塞罗塔:你需要与第三方行政人员、记录人、或者主要券商进行证实。尽管有第三方参与也不能保证其宣称的业绩是准确的,但如果你能够从第三方券商或托管人那边得到信息,那么对你来说也是一种保证。

你应当要求基金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半年或季度审计。

内斯勒: 唯一困难的是很多境内基金是没有第三方监管。一般合伙人自己作为监管者,对基金进行简单监管,而不会另请第三方行政人员。但目前境内基金聘用第三方行政人员的情况也变得普遍了,因为这样可以让投资者安心。因此,如果一家基金没有第三方监管,但它有主券商,也可以接受,因为主券商也可以评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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