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财务报表的十种方式及应对方法

日期:2017-03-11 来源:佚名

十、“混淆使用”,成本法、权益法混用以虚增利润和资产操纵方式

有些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股权,但其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现金股利时,却以成本法核算,转入了投资收益,造成虚增利润。

应对建议: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20%以上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收到应分得的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一些企业为了完成利润计划,将收到的股利直接增加投资收益,此处在尽调中应进行调减。

应该说,拥有几套帐、几份报表的企业也较常见,而向信托融资的企业往往有操纵会计报表的主观动机。从对委托人尽职尽责、对公司负责的角度,我们尽调中应抱着审慎怀疑的态度,对交易对手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背后反映的商业性进行分析,通过对财务报表的解读,真正了解企业实力和资产状况,为委托人、为公司把好关,真正做到尽职尽责,担负起“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受托责任。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的履历背景、经营能力、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结合对报表的分析,也会更加重要。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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