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问题及解决完全手册

日期:2017-01-30 来源:佚名

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

解决方案:

全体发起人出具《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的声明》。

披露信息(P8):

股份公司发起人当时未签订发起人协议,2013年3月10日,全体发起人出具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的声明》,声明“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业务、债权、债 务及其它一切权益、权利和义务,自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公司之日起由公司承继。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至股份公司完成变更登记之日止的经营损益由 各发起人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发起人之间没有发生有关公司整体变更事项的争议,发起人认可公司整体变更的有效性,未来不就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发生 争议。”

来源:老虎投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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