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房地产问题操作实务

日期:2017-05-18 来源:企业上市

(3)新方微粉生产车间:根据华美股份整体发展规划,新方微粉将于 2015 年整体搬迁至华美股份现有厂区进行年整体搬迁至华美股份现有厂区进行办公和生产。公司已制定解决该问题的具体措施:①待华美股份现有生产车间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整体建设新方微粉新生产车间;②新生产车间建成后,与华美股份现有生产车间共同办理房产证;③新方微粉整体搬迁至新生产车间,将现生产车间作价转让给新方集团,并终止新方微粉与新方集团的土地租赁协议,解除法律瑕疵。

4、券商、律师意见:

(1)生产车间:上述房产均位于华美股份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之上,该等房产自始至终由华美股份占有、使用,虽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房屋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未被房屋主管部门要求拆除和停用,并已取得潍坊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潜在损失已由控股股东承诺全部承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办公楼:上述房产为公司自建办公楼,公司自建房屋手续不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存在法律瑕疵,但房屋权属没有异议。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政府部门并未将华美股份办公楼认定为非法建筑而拆除。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访谈以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函,公司办公楼未取得房产证系历史原因造成,相关房产手续正在补办过程中,公司计划清晰并派有专人办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新方微粉生产车间: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办理手续不存在不能实现的障碍。

5、评点:这是一个没有房产证的案例,其中有一块土地尚未获得土地证。上述处理方式是通过更具实力的大股东担保来完成的。

四.新三板经典案例土地证及房产证尚在办理中

1、问题: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及房产证尚在办理中。

2、具体情况:

公司厂区用地共50 亩,厂房及办公楼已完成房产测绘,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土地及房产已实际投资使用,但尚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

3、解决方案:

(1)公司正积极办理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手续,上述地块已取得河南省政府国有建设用地征收的批复,正在办理征地程序。

(2)2014 年10 月公司取得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证明:力合节能生产厂房用地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二路东侧,该公司使用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上马村的土地,为存量建设用地。自2011 年1 月以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用地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2014 年12 月公司取得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上马村村民委员会的确认函:同意力合节能自2011 年10 月1 日起至依法被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前有偿使用该块土地;本村民委员会确认力合节能就上述使用本村民委员会的该块土地已支付了有关款项;力合节能使用该块土地没有侵犯本村民委员会及本村村民的任何利益。

(4)2014 年12 月,公司取得焦作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证明:力合节能系我区辖区内企业,该企业系根据我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招商引资政策,由我区引进并依法经备案后于2011 年7 月在此投资建厂,力合节能上述项目建设及目前生产经营符合焦作市山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我区发展规划。

(5)2014 年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川出具承诺函:如因公司上述土地使用事宜造成任何对第三方的侵权或损害或导致公司遭受任何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处罚以及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全额承担因损害或对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全额承担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罚款,并全额补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律师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于焦作市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上马村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建设厂房及办公楼存在有一定的瑕疵。但根据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及确认,在公司依法取得该等厂房及办公楼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后,将依法为公司补办该等厂房及办公楼的建设工程规划等报建手续;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确认已完成对上述房产的测绘,在公司依法取得上述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该局将根据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公司控股股东武川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对上述房产因未履行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等事宜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承担全部的处罚责任并全部补偿因上述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等导致公司生产经营遭受的任何损失。因此,公司违规建设该等厂房和办公楼以及未取得该等厂房及办公楼的房产证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5、评点:这个案例具有典型性,是土地证没有拿到。目前土地有关进度是“上述地块已取得河南省政府国有建设用地征收的批复,正在办理征地程序”,即处于“征地”阶段,还没有完全明确土地性质,当然产权也还没有明确。

为了弥补上述问题,因此补充了如下资料: 1)“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证明”;2)“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上马村村民委员会的确认函”;3)“焦作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证明”;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川出具承诺函”。第四项类似一种兜底承诺,即一切问题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

五.新三板经典案例无法办理房产证

1、问题:公司在租赁的土地上建筑房屋,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故无法办理房产证。

2、具体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地块为政府储备地块,2010 年12月28日公司与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园区土地租赁协议书》,因公司尚未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公司在该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尚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3、解决方案:

(1)取得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武汉保华石化新材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土地的情况说明》,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武汉保华在租赁土地上所修建的设施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到目前为止,武汉保华在上述土地上所修建的设施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政府将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武汉保华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该地块近三年无拆迁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因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B-10项目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或受让手续无法办理,导致公司需要另租其他生产经营场地进行搬迁,以及综合服务楼发生安全、使用方面的问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公司的搬迁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费用,并且承担一切因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综合服务楼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点评:公司目前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的。租赁不是大问题,说清楚就行。建议很多企业,真心没必要买土地,建厂房。能租赁尽量租赁,轻资产不是很好吗?

企业在经营过程涉及到土地、房产的问题,如有的企业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筑房屋,因此房屋无法取得房产证;有的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取得房产证,但实际使用该房屋。对于这些问题,当企业挂牌新三板时,有的券商认为没有土地权属证书坚决不能上新三板,而有的券商则认为申报时可以没有,只要积极办理中,有一定证明,承诺未来可以获得并如实披露就可以。

:公司部分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不符合规划用途、未履地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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